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关于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客户关注问题解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金〔2025〕80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于8月12日发布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关于推进个人消费贷款与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公告》,现将金贝娱乐 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落地安排和客户关注问题解答如下:
1.本次消费贷款贴息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方案》要求,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我行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且可通过我行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及单笔5万元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
2.使用信用卡消费是否可办理贴息?
答:按照《方案》要求,本次贴息业务范围不包含信用卡(含分期)业务。
3.消费贷款贴息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按照《方案》要求,2025年9月1日起可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贴息。
4.贴息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方案》要求,本次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利率为年化1%,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贴息计算基数为借款人在政策执行期间内使用个人消费贷款支付的符合条件的消费汇总金额,其中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
5.贴息最多能贴多少金额?
答:每名借款人在我行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6.如何申请个人消费贷款贴息?
答:为最大程度便利客户,简化操作,客户可按照一般贷款流程在我行办理贷款。使用贷款时需客户签署补充协议,并授权我行查询贷款发放账户,识别客户相关消费交易信息,汇总满足贴息条件的消费金额。
针对符合贴息业务范围的i车贷客户,由我行自动为客户开展贴息操作;针对浦闪贷产品,如系统可自动识别账户消费交易信息的,我行将自动开展贴息操作;如系统未能识别的,客户可通过提供与贷款使用相对应的真实消费发票的方式向贷款经办行申请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贴息。客户未签署补充协议、未授权查询,不影响客户正常申请、使用我行个人消费贷款。
7.如何取得贴息资金?
答:为简便操作,对符合贴息条件的客户在我行的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结息时,我行将按照政策规定的贴息比例、贴息上限计算贴息金额,在收取贷款利息时直接扣减财政贴息资金。
8.如何查询贴息金额?
答:客户在我行的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后,可通过我行个人手机银行APP或微信小程序自助查询,我行也会在客户申请时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客户贴息金额。
9.本次贴息是否需要收取费用?
答:在办理消费贷款业务及贴息业务过程中,我行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包括社会中介)办理。客户可通过我行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等官方渠道申请个人消费贷款。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贴息业务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客户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短信等其他渠道信息,谨防诈骗,保护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
10.套取贴息资金的借款人要承担哪些后果?
答: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规开展贷款审批,对符合《方案》要求的予以贴息。
对提供虚假资质、虚假材料、虚假担保、虚假交易、虚假用途等或通过不法中介办贷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贷”“职业背债人”“高评高贷”等,我行严格予以禁止。
对相关部门审核未通过或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我行将按规定扣减或追回。对借款人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将纳入黑名单并追究法律责任。
客户如还有其他关注的问题,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咨询。